我攥着孕检单的手在抖。单子上印着我的名字,温予宁。下面一行小字:宫内早孕,约6周。
这本该是个惊喜。至少在今天下午三点之前,我确实是这么打算的。我叫温予宁,
沈叙白养在身边五年的金丝雀。也是整个北城上流圈子里,
公认最像他心尖上那位白月光的替身。此刻,我站在沈叙白那间价值九位数的顶复书房门口。
手里除了那张轻飘飘的孕检单,还有一张更轻、却像烙铁一样烫手的照片。照片上的女人,
眉眼和我有七分像。但气质更清冷,像高山上的雪。她叫苏清漪,
沈叙白爱了十年、求而不得的白月光。照片背面,是沈叙白凌厉的字迹:“漪漪,
等我接你回家。”日期是昨天。而这张照片,是我刚刚在沈叙白书桌最底层的抽屉里翻到的。
那个抽屉上了锁,密码是我的生日。我一直天真地以为,
那里面锁着的是他对我微不足道、却独一份的在意。多可笑。他用我的生日,
锁着他对另一个女人的承诺。书房里传来动静。沈叙白回来了。他身上带着浓重的酒气,
混合着高级香水的尾调,不是他常用的那款雪松。他扯开领带,看也没看杵在门口的我,
径直走向酒柜。昂贵的威士忌倒入水晶杯,发出清脆的声响。“杵那儿当门神?
”他声音低沉,带着酒后的微哑,没什么情绪。我深吸一口气,
把那张孕检单轻轻放在光可鉴人的黑檀木书桌上。推到他面前。他端起酒杯的手顿了一下,
目光落在单子上。只一眼。然后,他嗤笑一声。那笑声,像冰锥,
直接扎进我心脏最软的地方。“温予宁,”他晃着酒杯,琥珀色的液体折射出冰冷的光,
“长本事了?敢算计我?”我的指甲掐进掌心,努力让声音听起来平稳:“没有。意外。
”“意外?”他放下酒杯,身体微微前倾,那双曾经让我沉溺的深邃眼眸里,
此刻只有审视和冰冷的嘲讽,“我每次措施都做足,哪来的意外?嗯?”他站起身,
高大的身影带着压迫感笼罩过来。手指捏住我的下巴,力道不轻。迫使我抬头看着他。
“还是说,”他嘴角勾起一抹残忍的弧度,“你以为,凭这个,就能绑住我?
”心口那块地方,彻底凉透了。我看着他近在咫尺的俊脸,这张让我迷恋了整整五年的脸。
第一次觉得,陌生又可怕。“我没想绑住你。”我听见自己的声音,干涩得像砂纸摩擦,
“沈叙白,我们结束吧。”捏着我下巴的手指骤然收紧。他眼底掠过一丝极快的错愕,
随即被更深的阴鸷覆盖。“结束?”他像是听到了天大的笑话,“温予宁,
你以为你是什么东西?这游戏,什么时候轮到你喊停?”他猛地甩开我的下巴,
力道大得让我踉跄了一下。他拿起那张孕检单,当着我的面,
慢条斯理地、一点点撕成了碎片。雪白的碎片,像祭奠的纸钱,纷纷扬扬落在我脚边。
“处理掉。”他冰冷的命令,砸在地上,也砸在我心上。“明天,我会让陈助理带你去医院。
别给我找麻烦。”他说完,再没看我一眼,重新拿起酒杯,走向巨大的落地窗。
背影冷漠又决绝。我低头,看着脚边的碎片。“温予宁,宫内早孕”的字样,支离破碎。
五年。我像个小丑一样,活在他给苏清漪打造的玻璃罩子里。模仿她的穿着,学习她的神态,
小心翼翼地揣摩他的喜好,
只为了他偶尔投来的、带着一丝恍惚的、仿佛透过我在看另一个人的目光。
我以为石头总能焐热。我以为时间久了,他眼里总会看到真正的温予宁。结果呢?
我焐了五年的石头,不仅没热,还狠狠砸下来,
要把我肚子里这块刚刚萌芽的、属于我和他的血肉,砸得粉碎。就因为它不该来?
还是因为它是我温予宁怀的,所以不配?脚边,还有那张被我揉皱又展开的苏清漪的照片。
照片上的女人,依旧清冷美丽。沈叙白撕碎了孕检单,却把这张照片,宝贝似的锁在抽屉里。
我弯腰,捡起那张照片。走到他身后。他察觉到,微微侧头,眼神里带着被打扰的不耐。
我把照片举到他眼前。“这么想她?”我的声音异常平静,平静得连自己都害怕。
沈叙白的瞳孔猛地一缩,视线落在照片上,那里面翻涌的情绪,
是我五年都未曾得到过的复杂。有痛楚,有思念,有势在必得。他劈手夺过照片,
动作带着被侵犯领地的暴怒:“谁准你动我东西!”“锁着我的生日,藏着她的照片。
”我看着他,忽然笑了,眼泪却毫无征兆地涌出来,“沈叙白,你恶心谁呢?
”他大概没想到我会用这种语气跟他说话,愣了一瞬。随即,怒火更盛:“温予宁,
你活腻了?”“是啊,”我抬手,狠狠擦掉不争气的眼泪,“我他妈就是活腻了,
才会眼瞎心盲地跟了你五年!给你当替身,当玩物,当个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玩意儿!
”积压了五年的委屈、不甘、愤怒,在这一刻彻底爆发。
我指着地上那些碎片:“这是你的孩子!你亲生的!在你眼里,它连一张照片都不如,是吗?
”沈叙白的脸色阴沉得能滴出水。他一把攥住我的手腕,力道大得几乎要捏碎我的骨头。
“孩子?”他逼近我,气息带着酒意和危险,“温予宁,别做梦了。我沈叙白的孩子,
只会从苏清漪的肚子里出来。你,不配。”“不配”两个字。像两把淬了毒的匕首,
精准地捅穿了我最后一点可笑的奢望。手腕剧痛。心却麻木了。
我看着他盛怒之下依旧英俊逼人的脸,
看着他那双曾让我沉沦、此刻却只盛满冷酷和厌恶的眼睛。一股冰冷的恨意,
取代了所有心碎和疼痛,在胸腔里疯狂滋长。“好。”我听到自己说,声音冷得像冰,
“沈叙白,记住你今天说的话。”我用力甩开他的手,转身就走。脚步没有一丝犹豫。
“你去哪?”他冰冷的声音从背后传来。我没有回头。“去处理掉你眼里的垃圾。
”冲出那栋奢华却冰冷的牢笼时,天已经黑透了。北城初冬的风,像刀子一样刮在脸上。
我裹紧了单薄的外套,站在车水马龙的街头,却感觉不到一丝暖意。手机在包里疯狂震动。
屏幕上跳动着“沈叙白”三个字。我直接按了关机。世界安静了。
只剩下心口那个巨大的窟窿,呼呼地往里灌着冷风。五年前,我爸的公司资金链断裂,
濒临破产。追债的人堵在家门口,泼红漆,砸玻璃。我妈吓得心脏病发作。是我,
像个货物一样,被送到沈叙白面前。他当时坐在真皮沙发里,姿态慵懒,
像在欣赏一件待价而沽的瓷器。他问:“知道跟着我意味着什么吗?”我低着头,
指甲掐进肉里:“知道。当苏**的替身。”他笑了,似乎很满意我的“懂事”。“很好。
温予宁,记住你的身份。安分守己,你家的麻烦,我解决。否则…”他没有说下去。
但眼里的寒意,比任何威胁都有效。这五年,我安分守己。努力扮演好一个替身的角色。
他喜欢苏清漪穿白裙子,我的衣柜里就塞满了各种白色的裙子。
他喜欢苏清漪弹德彪西的《月光》,我就逼着自己从一个钢琴小白,硬生生练到能流畅演奏。
他喜欢苏清漪身上那股清冷的书卷气,我就收敛起自己所有的活泼和棱角,学着安静,
学着看书。我把自己活成了一个拙劣的复制品。只为了他偶尔心情好时,施舍般的一个眼神,
一句算不上温柔的“不错”。我以为日子会这样过下去。直到他腻了,
或者他的白月光回来了。然后我拿着他给的“遣散费”,悄无声息地离开。可我万万没想到。
先腻了的,是我。先想离开的,也是我。而导火索,
竟然是这个意外到来的、却被他视为垃圾的孩子。一辆出租车停在我面前。
司机探出头:“姑娘,走吗?”我拉开车门坐进去。“去市一院。
”冰冷的金属器械进入身体时,我没有哭。医生公式化的安慰在我耳边飘过:“还年轻,
养好身体,以后还有机会。”我盯着天花板惨白的灯光,只觉得荒谬。机会?给谁的机会?
给沈叙白和苏清漪吗?从手术室出来,麻药的作用还没完全消退,小腹处传来一阵阵钝痛。
手机开了机,几十个未接来电,全是沈叙白。还有几条短信。“在哪?”“回电话。
”“温予宁,别挑战我的耐心。”最后一条:“孩子处理干净了?”我看着那条短信,
胃里一阵翻江倒海。我扶着墙,冲进洗手间,对着马桶干呕起来。吐出来的只有酸水。
五脏六腑却像被一只无形的手狠狠揪住,疼得我蜷缩在地上,冷汗瞬间湿透了后背的病号服。
不是因为手术。是因为心死。我颤抖着手指,拨通了闺蜜林晚栀的电话。电话几乎是秒接。
“喂?宁宁?怎么了?”晚栀的声音带着刚睡醒的慵懒。听到她声音的那一刻,
强撑的堤坝瞬间崩溃。我死死咬着嘴唇,不让自己哭出声,可哽咽的声音还是泄露了出去。
“晚栀…”“帮我…帮我离开北城…”“现在…”电话那头沉默了一秒,
随即晚栀的声音陡然拔高,带着前所未有的清醒和紧张:“你在哪?出什么事了?
沈叙白那个王八蛋又干什么了?!”“我在…市一院…”“刚做完手术…”“什么手术?!
”晚栀的声音在发抖。“…人流。”“**他妈的沈叙白!
”电话那头传来晚栀暴怒的咒骂和乒乒乓乓的声响,“宁宁你等着!别动!我马上到!马上!
”半个小时后。晚栀像一阵风一样冲进病房。她看着病床上脸色惨白如纸的我,
眼圈瞬间就红了。“那个畜生!”她扑过来,想抱我又不敢,手悬在半空,气得浑身发抖,
“他怎么敢!他怎么敢这么对你!”我虚弱地扯了扯嘴角:“都过去了。晚栀,帮我离开。
越快越好。不能让他找到。”晚栀抹了把脸,眼神变得无比坚定:“好!交给我!
我哥在南方有路子!放心,我一定把你藏得严严实实!让那个姓沈的王八蛋下地狱都找不到!
”晚栀的哥哥林暮深,早年在道上混过,后来洗白做了生意,人脉很广,手段也硬。
沈叙白在北城一手遮天,但出了北城,林暮深有的是办法。在晚栀的安排下,
我像个幽灵一样,从北城消失了。没有留下只言片语。
我用一张全新的、查不到任何痕迹的电话卡,给沈叙白发了一条短信。
只有三个字:“我死了。”然后,我注销了所有社交账号,扔掉了旧手机。
切断了一切与过去、与沈叙白有关的联系。晚栀的哥哥林暮深,
把我安排在了距离北城两千公里外的一个南方小城。一个叫“云栖镇”的地方。依山傍水,
节奏慢得像一首古老的歌谣。我用自己偷偷攒下的一点钱,加上晚栀的资助,
在镇子临河的老街上,盘下了一个小小的店面。开了一家叫“栖宁”的咖啡书屋。卖咖啡,
也卖二手书。日子像门前潺潺流过的小河,平静,缓慢。我慢慢学着做咖啡,
学着烤不太好看但味道还不错的饼干。学着和镇子上淳朴的人们打交道。学着…忘记。
身体在慢慢恢复。只是小腹偶尔在阴雨天,还会隐隐作痛。像一道无声的疤。夜深人静时,
那个名字,那张脸,还是会猝不及防地闯入脑海。伴随着冰冷的器械声,
和他那句残忍的“处理掉”。心脏还是会像被针扎一样,细细密密地疼。但我告诉自己,
温予宁,都过去了。那个卑微的、活在别人影子里的温予宁,已经“死”了。现在的你,
是栖宁书屋的老板。只为自己活着。时间是最好的药。转眼,三年。
栖宁书屋成了云栖镇的一个小地标。很多游客会慕名而来,点一杯咖啡,挑一本书,
在窗边坐一下午。我的生活简单而充实。平静得让我以为,这辈子就这样了。直到那天下午。
天气不太好,铅灰色的云层压得很低,像是要下雨。店里没什么客人。我坐在吧台后面,
翻着一本新到的诗集。门口的风铃响了。“欢迎光临栖宁。”我习惯性地抬头,
扬起职业的微笑。笑容僵在脸上。门口走进来一个男人。高大,挺拔,
穿着一件质地精良的黑色大衣,肩头落着几片未化的雪花。风尘仆仆。他摘下墨镜。
露出一张镌刻在我骨子里、哪怕烧成灰我都认得的脸。沈叙白。时间仿佛在这一刻凝固。
店里流淌的轻音乐,窗外隐约的人声,都消失了。只剩下我心脏在胸腔里疯狂擂鼓的声音,
咚咚咚,震耳欲聋。他一步步朝我走来。靴子踩在老旧的木地板上,发出沉闷的声响。
每一步,都像踩在我紧绷的神经上。三年不见。他看起来…有些不一样。依旧英俊得夺目,
但眉宇间笼罩着一层浓得化不开的疲惫和…阴郁?那双曾经只有冷漠和睥睨的眼睛,
此刻正死死地盯着我。里面翻涌着极其复杂的东西——震惊,狂怒,难以置信,
还有…一丝我从未见过的、近乎失而复得的…脆弱?怎么可能。一定是我眼花了。
他停在吧台前,高大的身影投下一片阴影,将我笼罩。
空气里弥漫开他身上熟悉的、冷冽的雪松气息,混杂着一丝陌生的烟草味。“温、予、宁。
”他一字一顿,声音嘶哑得厉害,像是砂纸磨过喉咙。
每一个字都带着滚烫的怒意和一种…劫后余生的颤抖?我攥紧了手里的诗集,指节泛白。
强迫自己冷静下来,迎上他几乎要噬人的目光。声音努力维持着平稳,
甚至带上了一丝恰到好处的疑惑:“这位先生,您认识我?”沈叙白的瞳孔猛地一缩!
那眼神,像是被人狠狠捅了一刀。“不认识你?”他像是听到了世界上最荒谬的笑话,
猛地俯身,双手重重拍在吧台上,震得上面的咖啡杯碟哐当作响。巨大的压迫感扑面而来。
“温予宁!**化成灰我都认识!”他眼底瞬间漫上骇人的猩红,像濒临失控的野兽。
“三年!你躲了我整整三年!”“一条‘我死了’的短信,就他妈想把我打发了?!
”“你知不知道…”他后面的话像是卡在了喉咙里,胸口剧烈起伏,死死地盯着我,
那眼神像是要把我生吞活剥,又像是要把我揉碎了嵌进骨血里。“知不知道什么?
”我平静地看着他,甚至微微歪了下头,眼神里是全然的陌生和疏离,“先生,
您是不是认错人了?我不叫温予宁,我叫安宁。”“安宁?”沈叙白咀嚼着这两个字,
像是第一次认识它们,随即爆发出一阵压抑又痛苦的低吼,“好!好得很!安宁!
”他猛地伸手,越过吧台,一把攥住了我的手腕!力道之大,几乎要捏碎我的骨头!
和当年在书房里,如出一辙!“跟我回去!”他几乎是咬着牙命令,
声音里带着不容置喙的狠厉。“放手!”我用力挣扎,手腕传来钻心的疼。
恐惧和积压了三年的恨意在这一刻汹涌而出。“你神经病啊!我不认识你!放开我!
不然我报警了!”“报警?”沈叙白像是被彻底激怒,猛地将我往他怀里一带!我猝不及防,
半个身子撞在吧台上,疼得闷哼一声。他冰冷的、带着烟草和雪松气息的唇,狠狠压了下来!
不是吻。是撕咬!是惩罚!是宣告!带着毁天灭地的怒气和一种…近乎绝望的占有欲!“唔!
”我惊恐地瞪大眼睛,拼命推搡他坚硬的胸膛,用脚踢他。屈辱的眼泪瞬间涌了上来!
他还是这样!永远这样!霸道,专横,视我如无物!就在我几乎要窒息的时候,
他猛地放开了我。胸膛剧烈起伏,猩红的眼睛死死盯着我被他咬破的、渗出血丝的嘴唇。
喉结滚动了一下。“现在,”他抬手,用指腹狠狠擦过我唇上的血,
动作带着一种残忍的温柔,“想起来了吗?我的…宁宁?”那声“宁宁”,像淬了毒的针。
《冷情大佬为我红了眼》这本书展现了作者卡里多斯卓越的想象力和写作天赋。他通过精妙的叙述和恰到好处的情节铺排,将读者带入了一个奇幻而真实的世界。主角沈叙白温予宁的形象立体而生动,她的聪明和坚韧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。整个故事扣人心弦,情节紧凑而又引人入胜。配角们的存在也为故事增添了更多的色彩和张力。这是一本充满魔力和感动的佳作,读后让人回味无穷。
《冷情大佬为我红了眼》是一部情节紧凑、胡说八道较少的作品。作者的细致描写和出色的连贯性使故事更加引人入胜。期待后续的发展和圆满结局。
《冷情大佬为我红了眼》这本书带领读者进入了一个神秘而充满魔力的世界。作者卡里多斯通过精彩的叙事和细腻的描写,将主角沈叙白温予宁的冒险之旅展现得栩栩如生。她的聪明和勇气令人钦佩,读者会被她的坚持和追求所感染。整个故事情节跌宕起伏,每一个场景都让人惊喜连连。配角们的存在也为故事增添了更多的色彩和戏剧性,他们各自有着引人注目的特点和命运。这是一本故事饱含魔幻与冒险元素的佳作,读者会在其中体验到无尽的惊喜和快乐。
[主角]在《冷情大佬为我红了眼》中展现出独特的个性,令人难以忘怀。当然,其他角色也各自拥有引人注目的剧情,让人印象深刻。故事中主角与伴侣的幸福结局让人感到一种使命完成的满足,人物的命运不再需要我们担心。此外,剧情的精彩程度和意想不到的发展令人陶醉,不禁让人幻想后续情节的发展。